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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或“醉驾”后会受到什么处罚?

来源:北京张雷律师 浏览:233次 时间:202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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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谢某夜晚与朋友聚会后驾车回家发生交通事故。经酒精检验,谢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 04毫克,已构成醉酒驾车行为。第二天,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谢某被警方刑事拘留。那么,“酒驾”或“醉驾”后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解析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所谓饮酒驾车,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本案中谢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 04mg,属醉酒驾车,依据《刑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处罚。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互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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