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如何申请加人民事诉讼?
来源:北京张雷律师 浏览:298次 时间:2021-09-26
zhao.city
典型案例
林某去世以后,其子林甲与林乙就遗产分割问题发生纠纷,林甲认为林乙多占了财产,遂向法院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诉讼过程中,其在外地的妹妹林丙赶回家中,认为父亲的遗产应该有自己的一份。那么,林丙可以加入她的两个哥哥之间的诉讼吗?如果能参加,应以什么身份参加?律师解析
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某诉讼标的经常不止涉及两方当事人,面对两方当事人的诉讼,法律为保护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为降低诉讼成本、集中处理案件,对第三人参与诉讼的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第一款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第二款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这就表明了第三人加人民事诉讼的不同方式。
在本案中,林丙作为继承人,对诉讼标的即林某的遗产有独立的请求权,可以参加到诉讼中来,她的身份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因而起诉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本案中,林丙认为两个哥哥争财产而将她排除在外,侵害了她的继承权,因此参加到诉讼中来,其诉讼地位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林丙不仅可以申请加人到诉讼中,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但应注意加入民事诉讼的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 上一篇: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 下一篇: 民事诉讼如何实现先予执行?
最新资讯发布时间
- 2024-03-04普通家庭怀孕到一岁的花费 得需5万出头
- 2024-03-04微观两会 建议全面取消基层医疗门诊报销起付线
- 2024-03-041天内9家车企宣布降价
- 2024-03-04全国人大代表 建议把课间十分钟还给学生
- 2024-02-29长期负债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你有负债吗?
- 2024-02-294种食物是升糖大户尽量少吃 控制血糖是一场持久战
- 2024-02-29当老师是县城女孩最好的出路吗
- 2024-02-29李亚鹏全网悬赏直播哭穷视频...
- 2024-02-28富贵包是不是夺命包#真相到底是什么?
- 2024-02-28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 故意传播艾滋是犯罪
热门资讯发布时间
- 2021-12-27希壤app官方版下载vr.baidu.com/...
- 2021-10-26房产遗产税的实施条件?
- 2021-10-26房产遗产税的征收方法?
- 2021-10-26放弃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 2021-10-26有多个继承人股权怎么继承?
- 2021-10-26公司股份怎样进行继承?
- 2021-10-26合伙人资格可以继承吗
- 2021-10-2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如何办理?
- 2021-09-28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 2021-09-28继子是否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