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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来源:北京张雷律师 浏览:294次 时间: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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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林某和成某结婚十几年,夫妻俩经常吵架,矛盾越来越无法调和,为此,林某干脆搬到公司宿舍居住。后经不住成某的无端骚扰,林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可是,成某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驳回起诉。
  六个月后,林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可是,在审理财产时,发现共同的房产已经被成某低价私自卖给了他的姐夫。林某要求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起诉买卖房屋协议无效,法院在审理后判决买卖协议无效。
  林某申请恢复离婚案件的审理,并拿出法院的关于房屋买卖一案的判决,认为男方转移财产,应该不予以分配其共同财产;最后,法院判决只分配给成某房产份额的30%。
  律师解析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由、公平、诚实,无论是婚内还是离婚过程中,双方都要秉承这样的信念。为了防止一方借助离婚损害另一方的权益,法律为此专门规定了惩罚性的条款。
  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债务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立法本意充分体现了公平和惩罚的原则,以充分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此外,《婚姻法》还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即成某低价私自将共同房产卖给他人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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