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不缴纳物业费吗?
网络推荐 376 2021-07-29
zhao.city
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不缴纳物业费吗?
房屋质量问题不能成为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作了划分,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
(二)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
(三)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
(四)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
物业的依据是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根据《物权法》,房屋的质量问题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属于开发商的问题,与物业无关。
因此,房屋质量问题不能成为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维权。
根据《物权法》,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如在合同规定的房屋质保期内,可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并要求赔偿,如果房屋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可要求解除合同;如不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业主应自己维修解决房屋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不能成为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作了划分,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
(二)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
(三)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
(四)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
物业的依据是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根据《物权法》,房屋的质量问题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属于开发商的问题,与物业无关。
因此,房屋质量问题不能成为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维权。
根据《物权法》,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如在合同规定的房屋质保期内,可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并要求赔偿,如果房屋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可要求解除合同;如不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业主应自己维修解决房屋质量问题。
张雷律师网-北京张雷律师 https://zhangleilvshi.vip
- Prev: 房屋质量有问题找哪个部门鉴定?
- Next: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LatestRelease
- 2026-02-13米其林AT胎的越野性能怎么样?
- 2026-02-13米其林AT胎的公路表现怎么样?
- 2026-02-13父母离婚,孩子存的压岁钱归谁? 法院:归孩子个人所有
- 2026-02-13“村晚”开演、花船摇曳、百鼓齐鸣...
- 2026-02-13首都文明播报:拾6公斤黄金还失主,好司机孔凡民...
- 2026-02-13“骏马贺新春...
- 2026-02-13央视春晚已完成四次彩排,演员谭松韵、宋威龙、白...
- 2026-02-13职场人年货买什么?传统年货仍为首选
- 2026-01-27米其林AT胎的使用寿命受哪些因素影响?
- 2026-01-27米其林 AT 胎的关键技术与性能亮点
PopularRelease
- 2021-12-27希壤app官方版下载vr.baidu.com/...
- 2021-10-26房产遗产税的实施条件?
- 2021-10-26房产遗产税的征收方法?
- 2021-10-26放弃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 2021-10-26有多个继承人股权怎么继承?
- 2021-10-26公司股份怎样进行继承?
- 2021-10-26合伙人资格可以继承吗
- 2021-10-2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如何办理?
- 2021-09-28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 2021-09-28继子是否有继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