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dzsgjj.com 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工作; 三、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和审批等工作;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清理、回收工作; 五、负责担保保证金的受理、清算、解付工作; 六、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七、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研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衡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www.hszfgjj.org.cn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1189号 监督电话:0318-2663916 0318-2083828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www.yaszfgjjzx.org.cn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和决定。 (二)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偿还等行为实施管理。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www.syszfgjj.com 本单位是正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工作;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负责代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负责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工作。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gjj.shiyan.gov.cn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2、执行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行政执法; 3、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9、承办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sgjj.suining.gov.cn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遂宁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1992年3月30日,遂宁市人民政府《遂宁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遂府发[1992]26号),决定在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之初,遂宁市辖市中区、蓬溪县、射洪县,各地没有成立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市中区、射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赋予当地财政部门;蓬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先赋予县建设局,后移交县体改办。1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gjj.lsz.gov.cn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97年,2005年全州各县市全面建成。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县级事业单位,2010年,州本级和17个县市的住房公积金机构上收垂管,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核算”。2014年12月批准设立党组,2019年5月设立机关党委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www.pdsgjj.com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核算。目前中心内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资金归集科、信贷管理科、审计稽核科、技术信息科,下设平煤分中心、市直管理部(卫东区管理部、新华区管理部、湛河区管理部、石龙区管理部)、舞钢市管理部、宝丰县管理部、郏县管理部、鲁山县管理部、叶县管理部、舞钢公司管理部。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bsgjj.cbs.gov.cn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2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要求,经白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为白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中心内部设立综合科(档案室)、内审稽查科、财务科、信贷科(项目贷款科)、归集科、行政执法督察科、信息科、长白管理部、江源管理部、靖宇管理部、临江管理部、抚松管理部等12个科室及部门,实有工作人员75人。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zfgjj.shizuishan.gov.cn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起步于1993年,2003年3月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正式批准成立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