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举办消防安全专题培训,邀请辽宁省消防协会教官现场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教官通过近几年的重大火灾案例,细致分析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处理方法,各类事故振聋发聩、引人深思。通过培训,增强了全体同志的消防意识,提高了在火灾中自防自救能力,形成了“人人学习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重视消防”的良好氛围。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参照《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沈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行政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本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需要获得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66年的发展变迁,四院人在“诚信 创新 引领 卓越”理念的引领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提供高品质医疗服务,打造有温度的医院,培养有情怀的医者道路上砥砺前行。2019年医院通过中国医院竞争力五星级认证,成为中国首家获得ISQua国际认可的“五星级医院”;荣获中国医院质量管理奖(医疗)卓越奖,中国生命关怀人文管理创新奖。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了《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1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O—11:30 下午13:00—17:3O(不含法定节假日) 咨询电话:024-81054073 传真号码:024-23412350 邮政编码:110001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13号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 2018〕 57号)要求,设立沈阳市教育研究院(沈阳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为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教育发展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的科学研究,为教育决策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 (二)开展学校内涵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发展的实践研究,为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专业服务。
沈阳地铁官网网站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承担沈阳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其前身为成立于2004年4月的沈阳地铁有限公司,2011年7月更名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在强化地铁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同时,开展多种经营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县(市)、开发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本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年初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区、县(市)及开发区财政管理工作。
沈阳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委有关要求,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民政工作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性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沈阳市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管理和配套建设工作;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有关要求,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