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九三学社与五四运动有着深厚渊源。本社创始人或积极参加五四运动,或深受五四运动影响。抗日战争后期,一批文化教育、自然科学学者继承并发扬五四运动反帝反封建的爱国精神,以民主、科学为宗旨,在中国共产党支持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感召下,在重庆发起民主科学座谈会,自然科学座谈会的学者也陆续加入。为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1945年9月3日,民主科学座谈会召开扩大会议,并更名为九三座谈会。1946年5月4日,改建为九三学社。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对交通运输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组织编制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规划、交通专项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负责大型城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审核。负责市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交通内容的审查。参与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统筹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kw.beijing.gov.cn)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办,网站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开通,作为北京市科委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京市科委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网站设有“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版块,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市科委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面向社会提供与市科委相关的职能服务,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简称市教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市语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简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归口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领导。 二、市教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依法治教,起草本市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机构名称: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 网 址:csglw.beijing.gov.cn/ 办公电话:66011993(值班电话:66011988) 传 真:66015818 办公时间:09:0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 邮政编码:100032
负责围绕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督促检查党工委、管委会各项政策、决定和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公文的起草、审核、制发和文电的收发、传递及存档文件的管理;负责目标管理督查、考勤考核工作;承办各部门、单位和驻区企业向党工委、管委会的请示、报告事项;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秘书和会务工作,起草有关文稿和领导讲话,做好会议各项保障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年鉴撰写等相关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接待、会议、调研等工作;负责社会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政法相关工作;负责国家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审计相关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做好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宁波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在法定权限内组织拟订全市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委员会(简称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或宁波市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是由宁波市各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各族各界人士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宁波市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了《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1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O—11:30 下午13:00—17:3O(不含法定节假日) 咨询电话:024-81054073 传真号码:024-23412350 邮政编码:110001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13号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